明星深夜出游被粉丝偶遇:夜色下的看客与囚徒
夜是很深了。屋子里的人大抵已经睡去,只有街灯还醒着,昏黄地照着路面。大约是在这样的时辰,明星深夜出游被粉丝偶遇的消息,便像野火一样,顺着网络的藤蔓烧了起来。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,来推测这热闹背后的情形的,然而这一次,却觉得颇有些值得玩味。
听说是一位颇有些名气的角儿,卸了妆,换了常服,本想在这夜色里透一口气。不料想,终究是没能逃过几只雪亮的眼睛。那粉丝大约是激动的,手颤抖着举起手机,闪光灯一亮,便将这片刻的安宁撕了个粉碎。照片传上网,配文大抵是“惊喜”、“幸运”之类的字眼,底下便是一片嗡嗡的喝彩声。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幸运呢? 仿佛捉住了一只笼中鸟的尾巴,便自以为拥有了整片天空。
在这样的明星深夜出游事件里,我们向来只看见表面的光鲜。看客们伸长了脖子,如同被无形的手捏着的鸭,争着要啄食那一星半点的隐私。他们并不关心这明星是否疲惫,也不问这深夜出游是否为了排遣苦闷,他们所要的,不过是一张可以炫耀的谈资,一个能在朋友圈里博得几声羡慕的资本。隐私边界在这样的狂欢中,是向来没有被真正尊重的。人们高喊着爱,行着的却是围猎的事。
譬如前些时日,也有类似的案例。某位演员不过是去吃了碗面,便被围得水泄不通,最后只得狼狈离去。那时我便想,这公众人物固然享有盛名,却难道连做个常人的权利也要被剥夺么?然而看客们是不管的。他们觉得花了钱买了票,或是 contributed 了流量,便仿佛有了债主的资格,连对方的衣食住行都要查验一番。这逻辑大约是有些古怪的,然而却通行无阻。
粉丝偶遇明星,本可以是件温情的事。若是彼此点头致意,互不打扰,倒也罢了。但现今的世道,多半是要掏出手机,镜头怼到 face 前,还要强求一个笑容。若不笑,便是不敬业;若躲闪,便是耍大牌。横竖都是错。这明星便成了摆在展台上的器物,任人评头论足。他们穿着华丽的袍,袍子上爬满了虱子,却还要在深夜里强撑着走出来,接受目光的炙烤。
我翻开热搜一查,这历史没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“关注”几个字。我横竖睡不着,仔细看了半夜,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,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“吃人”。这里的吃人,自然不是真吃,而是网络暴力的前奏。今日的偶遇,明日或许就成了窥私的借口;今日的合影,明日或许就成了评判私生活的证据。自由二字,在聚光灯下,大抵是奢侈品。
有人要说,这是他们自己选的路。这话固然不错,既然吃了这碗饭,便该受这份罪。然而,受罪与被剥夺做人的基本尊严,终究是两回事。明星隐私固然不同于常人,却也不该成为公共厕所,任人进出随意。深夜出游,本是想寻一点属于自己的时间,一点不被定义的时刻。但这时刻太短,短得容不下一个转身的空隙。
那些举着手机的人,大约觉得自己是正义的,是热情的。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在侵犯,反而觉得这是在亲近。这种亲近,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热度。就像冬天里的火,离得太近,是要灼伤的。明星们在火光里跳舞,看客们在火光外欢呼,谁也看不见谁脸上的汗与泪。
大抵这时代是太寂寞了,所以需要制造些声响。明星的行踪,便成了这声响的一部分。一旦声响停止,看客们便觉得无聊,又要寻觅新的猎物。于是娱乐圈里日日有新戏,夜夜有偶遇。循环往复,永无止境。
至于那被偶遇的明星,此刻大约已经回到了住处。窗帘拉得严实,灯也熄了。他们是否会在黑暗中睁着眼,想着方才那一瞬的闪光? whether 他们觉得那是荣耀的加冕,还是牢笼的加固?这大约是无人知晓的。只知道明日太阳升起,热搜依旧,看客依旧,那夜色里的短暂逃亡,终究不过是另一场表演的序幕罢了。
明星深夜出游被粉丝偶遇(明星深夜外出被粉丝撞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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